天门市新能源产业项目(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)epc工程澄清公告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【信息时间:2023/11/21】
            
       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
各投标人:
经我单位自检,对天门市新能源产业项目(分布式屋顶光伏一期)epc工程招标文件,作如下澄清:
1.第4页1.3.2履约期限:“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后,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。”更正为“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后,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60日历天。”
2.第45页第二条合同工期:“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后,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180日历天。”更正为“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后,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360日历天。”
其他内容不变。
招标代理机构:湖北天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
        关于常态化征集优化天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